单位会计私自转取公款到个人银行卡,是否属于挪用公款?
文成县律师
2025-06-10
会计私自转取公款到个人卡,属挪用公款。依据《刑法》,挪用公款罪涉及利用职务便利,归个人使用,含非法活动、营利或大额长期未还。不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资金流失,单位财务受损,甚至引发法律纠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属挪用公款。处理方式:1.收集证据,如转账记录、会计陈述等;2.立即报警,说明情况,提交证据;3.若单位希望内部处理,先进行调查,确认事实后决定是否报警或采取其他措施,如解雇、追偿等;4.配合警方或相关部门调查,提供必要协助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此问题常见方式为报警或内部调查。若涉及刑事犯罪,应报警处理;若属内部管理问题,可先进行内部调查,视情况决定是否报警。选择时需考虑行为性质及后果严重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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